作为全省工会改革的试点,柯桥区16个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副主席将由企业优秀职工兼任,从而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2月26日《绍兴日报》,http://www.shaoxing.com.cn/news/content/2017-02/26/content_2612329.htm)
工会,就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因此,工会是为工人服务的,代表工人与企业、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工会要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要为工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就需要了解工人的现状,知悉他们的需求,也需要准确掌握企业、雇主在落实工人权益上的真实情况。了解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调研、接受投诉、问卷调查,这些都是可行的方式。这些方式的不足之处,是阶段性的,是间接的。要更真切地、全面地掌握这些情况,一线的企业职工无疑最有发言权。企业职工兼任工会副主席,最直接的好处,是可以让工会组织更准确、全面地掌握真实情况。
对于广大的劳动者来说,身边的工友就是工会的领导人,这就是在他们和工会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也便于他们更及时更直接地反映自身的权益、诉求。同是工友的身份,也能赢得他们的信任,让他们能够畅所欲言。这对于劳动者和工会的工作来说,都是莫大的便利。
企业职工兼任工会副主席,对于督促和提高工会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改进工会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会的服务意识,也会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所以,企业职工兼任工会副主席可以有,应该有。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兼任工会副主席,一定得是兼任而不脱离一线工作,否则就与改革的意义相悖。同样,也要做好制度设计,保障兼任工会副主席的企业职工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工会工作,否则同样会让改革的意义打折扣。这其中的难度,就在于要把握好一个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