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校严禁携带、使用手机和电脑,若发现一律没收销毁。”这是一条“老规矩”,但真这样做,校方有权吗?因为把一台价值2298元的平板电脑带到学校玩耍被老师没收,这学期开学时,綦江的徐先生专程找到小孩所在的学校,但没想到,电脑真的被学校销毁了! (3月1日未来网)
这么说来,学校销毁平板电脑,是为了解除管理上的“困扰”,并且是由于家长和学生的行为所迫,出于对学生负责,不得不将平板电脑销毁。也就是说,学校销毁电脑,是被逼无奈,校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难道为了学生好,为了加强管理,就可以罔顾法律规定,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甚至还可以胡来了吗?学校明明“也觉得这种做法欠妥当,从法律意义上讲,学校无权这样做”,但是,换了个马甲,找了个奇葩的借口,就能堂而皇之地将不合法变得合理合法了?
从媒体的有关报道来看,类似没收销毁学生的手机、电脑、电器用品的违法行为,并非个案,也有其他学校在不断上演。这确实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有些学校会特别喜欢不断演出类似的违法冲动?
学校的所作所为,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行为。如果说学校严禁学生入校携带、使用手机和电脑的初衷是好的,那么,事情发展到后来,变收缴为销毁,行为的性质就完全变味了。校方错误地认为,为了学生好,就什么样的手段都可以使出来,而且操作方法越简单粗暴,就越能够速战速决,彻底解决问题。至于这个方法是不是合乎情理,是不是合乎法理,学校并没有慎重其事地掂量再三。说到底,学校无非是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快刀斩乱麻,逼学生乖乖就范,而且毫无通融的余地。
当学校的管理手段演变成了侵权行为,试图以违法行为“教育”学生时,不但这种“教育”本身严重变了味,还将产生相当大的危害性。一是激化矛盾,使学生产生抵触甚至对抗情绪,更不要说从根本上解决“学校管理的困扰”;二是以暴制暴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的野蛮行为,这与学校所倡导的素质教育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三是校方教育学生要奉公守法,自己却带头违法,显然难以服众,更遑论师道尊严了。
由于违法成本太低,甚至是违法“零成本”,才使得学校类似的法行为愈演愈烈,毫无顾忌。尽管不断受到家长和法律界人士的质疑,学校照样我行我素,丝毫不见收敛。要从根本上解决学校的违法行为,应该实施违法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学校、特别是学校的一把手实施问责,该查办的坚决查办,该拿下的必须拿下,以期能够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还校园这个清净之地一个公道。
郑建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