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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要同享不要“童”享
2017-02-24 09: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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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共享单车颇受福州市民的欢迎。可日前,海都记者在福州街头走访发现,有不少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共享单车出行,存在安全隐患。而根据法规,在国内,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222海峡网 

  新闻中,五六岁年龄的儿童凭着生疏的车技,在人流中穿梭,这样的情景,岂不让人捏一把汗?然而,这些迫不及待加入共享单车的孩子们,却是征得了家长“授权”的。试想,没有家长手机授权的APP,共享单车又怎会成为这些孩子冒险的工具? 

  诚然,有些家长觉得孩子的车技不错,又或者觉得孩子经过的路段不算拥挤,又或距离不是太远,才有此侥幸思想。但是安全不容儿戏,12岁以下的孩子们心智、生活经验和应急反应都还停留在较低的状态,共享单车的风险不容小觑。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涉及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发生245起,造成85人伤、1人死亡。 

  根据《道交法》第七十二条,禁止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驾驶自行车上路。共享单车的APP都需通过身份证实名认证、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且明确要求了用户必须符合法定骑行上路年纪方可使用。交通规定也好,共享单车的规定也罢,12岁以下儿童共享单车是应该被严厉禁止的。 

  可见,于情于法,“童”享单车都是不该有的便利。没有安全保障的爱都是空谈。在交通安全面前,家长要知道“严是爱,松是害”,应负起主要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导,更不能帮孩子注册共享单车账号。 

  对这种儿童共享单车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让那些文明素养和安全意识缺乏的人望而生畏,畏而止步。一方面,应加强路面巡查,从严交通管理。对儿童共享单车要严格追责到家长,敦促其尽好教管孩子的责任,杜绝他们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共享单车平台应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信用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管理规定的人不妨建立“黑名单”,让其失去共享单车的机会。 

  守护交通安全,保护未年人健康,都意义重大。这一“童”享单车的隐患,是给家长敲响的安全警钟,也是对有关管理更“成熟”一种呼吁。唯有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共享单车才能让文明与安全并驾齐驱。(文/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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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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