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果犯错或者成绩下降就要扣钱,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的这一奇葩做法,真是一笔稳赚不亏的买卖!
常言说得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初一的学生尚未成年,各方面尚未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要求初一的学生不犯错误,不现实,也不合理。
学校的职责,一方面是教给学生文化科学知识,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教会学生如何做人。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经说过:“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学生犯错要扣钱,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显然是忘记了自己的职责。
学生的成绩有升有降非常正常,这是一个教育常识。如果一个班学生的成绩一成不变,那还要学校和教师干什么?按照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的这项土政策,只要学生的成绩有变化,学校就有理由扣学生的钱,岂不是一笔稳赚不亏的买卖?是不是有些想钱想疯了?
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乃是教育的大忌。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教师偏心将直接对学生的成长产生不利的影响。学生的心灵里一旦种下了不公平的种子,今后走上社会就很可能不公平对待别人,而且认为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向学生收取“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犯错或者下降就扣钱,这种做法已经违规。“一般交100,不好管的交200元”更是对学生的歧视。著名教育家陈鹤琴说过:“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那么,是谁给了学校这个权力,给学生贴上“不好管”的标签呢?
好在,2月17日,记者赶到事发的金堂县福兴中学了解此事。该班班主任肖老师表示,确实收了这笔费用,但并非老师要求收取。“是学生主动提出交纳保证金,用于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且在开学时一一告知家长,家长也同意。”
对此,金堂县教育局也回应称,目前,班主任已经将收取的266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对这名老师进行调查,并将严格处理此事。既然主管部门已经表态,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张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