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天津检察机关介入独流镇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系列案件侦查,天津市检察院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同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撤销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来源:新华网2017年1月24日)
大家都知道,先进集体是典范、是学习的榜样!被评为集体先进的原始依据必须有值得人人称赞的先进事迹。如今,静海区监管科“先进集体”被撤说明了啥?
一是说明先进事迹与工作事实不符:在该监管科管辖的静海区市场发生了“独流镇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系列案件”(天津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网友认为此事件绝不是一天两天才发生的事情,而是长期缺乏监管或者视而不见、有意无意的庇护、弄虚作假等多种原因日积月累而造成的,这个缺失的监管的责任主体是谁?大家一目了然。如果该监管科还被评为“先进集体”岂不是大笑话;同时也说明相关上级部门在对监管科管理上有疏忽、有漏洞。
二是说明要落实监管责任,铁的规矩不可破:我们应该加强依法管理市场的力度,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通知(工商法字[1998]第146号),严格执行。“抓住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制假、售假及欺诈行为……”。这是铁的规矩不可破;所以监管制度不是摆设,监管过程不是棉花糖软弱无力。建议监管科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全面普及法律意识,提高监管管理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履职,再创佳绩。
建议有关部门在评选先进典型的时候,不要走马观花的只看表面文章、走走过场;而是要实地走访群众,俯下身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核实先进事迹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发现有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抵制如何歪风邪气;这样才能树立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的先进典型。
作者:李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