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北京、上海等多地对烟花爆竹管控收紧,有的城市是“放”到“限”,有的城市是“禁”改“限”。对此,有专家表示,多地对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由“放”到“禁”再到“限”,体现出政府管理与服务思路的创新。(1月24日中新网)
从表面看,对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由“放”到“禁”再到“限”,是有了明显的转变,但这种转变是否可以上升到政府管理与服务思路的创新程度值得商榷。
在民间,每逢喜庆事,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个约定俗成的项目,所谓“爆竹声中一岁除”,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似乎不放爆竹,年岁怎么也难以让人对表。
燃放烟花爆竹,成了一种风俗,一种习惯,甚至一种依赖。在燃放烟花爆竹给一部分人带来喜庆、祈愿、娱悦的满足感同时,由于燃放烟花爆竹,炸死、炸伤人,引起火灾,徒增噪音、空气污染、地面污染等次生危害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在经过多年的调研、论证,在经过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布置了大量的管控力量后,一度时期,燃放烟花爆竹终于出现了由“放”到“禁”的艰难转变。
如今,在一些城市又出现了“放”到“限”,或“禁”改“限”的反转。这究竟是管理与服务思路的创新,还是管理与服务的回避、倒退?值得人们深思。
反思这个问题,需要回到为什么要燃放烟花爆竹这个情结上。主张、习惯、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无非认为这是风俗,也是为了祝愿,这种心情、心愿可以理解,但当人类社会文明达到一定地步时,人的观念也应该与时俱进。
做任何一件事,人们都需要趋利避害。燃放烟花爆竹,“利”是什么?“害”是什么?搞清这个问题很重要。持支持燃放烟花爆竹的人自然会说,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驱鬼神,祈福禄,保平安。这里且撇开给公共环境造成的危害不谈,由于燃放烟花爆竹,炸死或炸伤自己,炸死或炸伤他人,与驱鬼神、祈福?、保平安的初衷不是南辕北辙吗?
再换个角度看,在燃放烟花的管理上,当一些城市由“放”到“禁”再到“限”时,北京、上海等多地却对烟花爆竹管控收紧,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两者相比较,是开禁的这些城市生活质量高?还是管控收紧的这些城市生活质量高?答案不言自明。北京、上海等多地的居民不仅生活质量高,而且在这一点上也显得更开明。
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天上不会掉馅饼,燃放烟花爆竹与“财源滚滚”一类的愿景根本不存在因果关系,相信这样的祈愿,只是自我陶醉而已,是对劳动创造财富、创造幸福,创新创业创造财富、创造幸福定律的挑战。
对烟花爆竹管控出现的逆向变化,只及一点,不及其余,作出廉价的评价,是一件十分讨好的事。问题在于,对于“放”到“限”,“禁”改“限”的城市,无疑为今后回过头来管控收紧增加了难度,犹如一个球,将它举向高处后,再将它落下地,反弹的高度就会更高。(范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