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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手铐领结婚证”释放法律“温情空间”
2018-05-10 08:5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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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钱江晚报》5月5日报道,温州市公安局戒毒所内戒毒人员阿华,在警察的看护下,“戴着手铐”来到民政局与女友领取了结婚证。阿华也是温州市公安局戒毒所成立20多年来,第一个领取结婚证的在押戒毒人员。

  这几年,规范执法已经成为了执法部门的“标配”,但法治文明还应包括“执法温度”。培根有句名言:法律要以无情的眼光对事,以悲悯的眼光看人。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准则,法律在对“事”的评判上发挥的是“价值标尺”作用,这种标尺是客观冰冷的,但对“人”而言,执法行为要体现情感的热度、人性的温度。去年3月,四川阿坝警方蹲守4天延迟抓捕盗窃嫌疑人,就是因为民警考虑其正在操办婚礼。事实证明,这种“温情执法”容易感动犯罪嫌疑人,有利于他们改过自新。据阿华所在的温州公安局戒毒所管教介绍,结婚登记对阿华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还给更多的人员带去了安慰和鼓励”。

  “以悲悯的眼光看人”,体现了“执法是救人”的本意。诚然,无论谁触犯法律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这个意义讲,“婚礼现场抓捕”、“葬礼现场抓捕”似乎也无可厚非,但对于不是罪大恶极或者极度危险的犯罪分子,给他们保留一些情感的关怀、宽容的空间,更容易释放法律的情感力量,也可以很好地诠释执法“治病救人”的初衷。“法不容情”不是指的执法方式,对违法人员合理的情感诉求,执法者一定要及时给予“情感答复”,漠视他们的情感和尊严,实际上是一种“软暴力”。

  所以,法律无情与执法有情绝不是一对矛盾体,关键在于怎样在“无情”与“有情”之间达成平衡。“温情执法”寻求的是执法效果的最大公约数,用“温情执法”代替暴力执法、冷漠执法,让被执法者感到“有尊严”、“有温暖”,不仅能让法律的力量直接触及他们的内心深处,帮助他们洗心革面、改正错误,同时还可以产生“温情”的社会效应,树立执法者的威信,让执法部门更好地立信于民、取信于民。(朱思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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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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