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黄小姐在本地网络论坛发帖抱怨,去超市买盒装生肉时,发现超市将盒子和肉一起称重、计价。包装盒卖出肉价的话题,引发众多网友讨论。连日来,本报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及熟食店后发现,存在一些将包装盒与肉类产品一同称重、计价的情况,但也有一些商家称重时主动去掉了包装盒的重量。(4月11日《厦门日报》)
如今的商品销售,往往都离不开包装,也就是说,包装是必要的。不过,包装必须适用、适度,避免过度包装,更不能包装到买椟还珠的地步。这里的问题在于,商家的这个“椟”在出售时到底应该免费赠送,适当收费,还是“椟卖珠价”?
从网友的反映到记者的调查可以发现,多数商家是“椟卖珠价”,也有少数商家则是“卖珠送椟”,不收包装费。
是“椟卖珠价”,还是“卖珠送椟”,这涉及的是只顾商家的利益还是倾向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因为包装品也是有成本的,因此在销售商品时收回包装成本是合理合法的。根据相关调查,“椟”与“珠”之间的价格上相差在两倍到四倍之间,“椟卖珠价”不仅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而且属于暴利行为,当然是不能容忍的。而如果实行“买珠送椟”则除非商家出于自愿,也不能勉强的。具体如何做,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这就需要商家增强规则意识,少在包装品上打小算盘;消费者增强权益维护意识,发现商家的不规范行为积极举报;职能部门加强宣传、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好在,职能部门已明确表示将派人实地调查核实,如认定违反该条例相关规定,将依法查处。当然,在之后的工作中,职能部门主动、常态化的作为最为至关重要,其中的道理,不言而喻。
“椟不卖珠价”本是一个常识,但现实中这样的情形却并不少见,要让这样不正常的情形减少到避免,恐怕还是任重道远,需要不断努力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