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国考报名时。10月14日,国家公务员局公布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及职位表,13849个职位招录24128人,较之2019年增加近万人。与以往相比,此次国考的要求更加细致,首次明确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10月16日《北京青年报》)
作为招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考试,每一年国考,都牵动着万千考生的心弦,吸引着舆论的广泛关切。而国考的每一个规定,既关系着万千考生的切身利益,也在社会上发挥着积极的引导作用、示范效应。此次国考,关于“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的规定,无疑释放了一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鲜明信号。这显然是一种倡导诚信、践行诚信、捍卫诚信的积极体现。
古人说,人无信不立。诚信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基本道德品质。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26条明确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可见,国考报名设置诚信门槛,是法律的刚性要求。虽然,参加国考的考生不一定能够被录取为公务人员,但在报考资格上就明令禁止失信者报考,这显然是一种严把选人“入口”、纯洁干部队伍的体现,有助于选出合格的国家公务员。
当下,我们正在大力构建重信守诺的诚信社会。将不讲诚信的人挡在公务员考场外,传递的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才观、价值观。的确,如果个别机关干部出现失信行为,在社会上的影响会更加恶劣。作为履行国家公权力的机关干部,应该是诚信品质的引领者,诚信社会建设的实践者与捍卫者,必须时刻走在前、作表率。因此,国考报名设置诚信这一道德门槛,很有必要。
实际上,在公开招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纳入诚信要求,此前各地已经开始进行了积极尝试。比如,2019年国考面试公告规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外随意放弃面试,否则可能会被上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此外,武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也将应聘人员诚信情况纳入招聘条件。类似的情况,既能选拔出合适的干部人才,也必将让社会更加意识到诚信的可贵,进而凝聚“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获益受敬”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