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11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日前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对GDP(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进行大力度改革,有望将地方已在实行的GDP“下算一级”扩展至省级层面。各省份的GDP原来以地方核算为主,改革后将由国家统计系统核算。
一直以来,我国GDP都实行分级核算,国家核算全国的GDP,各省份核算本地区的GDP。然而近年来,地方GDP总和超越全国GDP总量的情况不时发生。“1+1>2”背后,一方面可能存在重复计算,全国作为一个大市场,产品的跨区域流动,容易使不同地方都将其计算在内。另一方面,有地方为追求政绩,会虚报经济数据,甚至行政干预统计调查。
为使GDP数据真实准确,自2004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始推行GDP“下算一级”,即由国家核算省一级GDP总量和增速,省一级核算地市一级GDP总量和增速……在地方试水的基础上,改革终于全面推出。正如有专家指出的,统一核算GDP可以尽量避免数据统计的技术错误,同时减少地方对GDP数据的行政干预,有利于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挤出水分。
不过,这个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省级GDP由国家核算后,仍需向国家统计局提供一些基础资料数据。这些资料数据的真实性能有保证吗?长期以来,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一直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为主要指标。这样的背景下,地方官员的造假冲动不可小视。
因此,GDP统一核算还需配套措施保障。比如,健全完善数据直报平台,依托企业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拿到真实的第一手资料,避免中间环节干扰;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数据库,将中央各部门获取的工业、金融等领域的数据,与地方提供的资料对比印证。同时,要强化统计违纪违法问责力度。
根本上讲,改变“数字出官”,才能杜绝“官出数字”。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体系,淡化GDP色彩,增加民生、环保、公共服务等指标的比重,引导各地改变唯GDP马首是瞻的畸形政绩观,对数据造假的逐利冲动釜底抽薪,更为关键。目前,已经有不少地方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也在考核体系方面做了一些调整和平衡,这些工作应该坚持下去,并且应该加大力度,坚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