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一出租车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老年健身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驾驶员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事件发生后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视频画面显示“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应承担部分责任。在律师看来,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肇事司机,均涉违法情形。
暴走健身,意外要命。今年6月,青岛老年“暴走团”在超车道上健身的新闻就曾叫人捏着一把汗,没成想小概率的担忧却是一语成谶。果不其然,按照墨菲定律,隐患终将兑现为风险。
客观地说,在全民健身成为公共需求的语境下,这出悲剧有着多重警示价值。比如有人说,要尊重老年人的健身需求,“今天的老人就是明天的自己”;又比如有人说,司机等道路交通参与者要有安全意识,在路上的分分钟都不能掉以轻心……这些说法,理固宜然。不过,公序良俗之下,方有是非与公平之考量。离开规则的底线虚妄抒情,不过是和稀泥式的矫情罢了。
这世间最大的公序良俗,莫过于利剑高悬的法律。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暴走团”擅自占用机动车道,首先涉嫌道路交通违法。又比如《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上的责任,固然有大小轻重之分;但从因果关系的位序来看,参与者与组织者放任风险的肇因,显然是对规则的轻视与倏忽。
一句话,先有任性的暴走,后才有意外的事故。
这些年,老年人健身的话题成为焦点:跟年轻人抢篮球场,霸占公园门前的停车地,跑到高速上随时随地跳一曲……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老年人合法合理的健身需求,自然是无须妖魔化的。2015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算是为老年健身铿锵正名。第二,健身诉求的底线,先是合法,再得合理。不能说缺乏锻炼场所,就肆意横冲直撞;更不能说因为群体所需,就可以挤占别人的合法资源。这就好比说,不能因为你饿了,就随意去抢夺面包店一样。法治中国之下,公平须置于法制框架内衡量。
遗憾的是,不少地方部门因为在公共服务上不够硬气,于是拿刚性的规则与秩序来充当“和事佬”——再于是,健身中的问题,一概没有是非,全部交给私力救济。结果呢,矛盾越来越激烈,隐患越来越显性,最终是真正的满盘皆输。回到“暴走团”被撞事件上来,如果从“暴走团”上路开始就有人问、有人管,何至于队伍庞大之后风险失控呢?
总之,公共服务的短板可以徐图修补,规则底线的坚守不能再含混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