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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自己还是方便群众?
2017-05-17 17:56: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希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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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群众去A部门办事,被告知先要有B部门的证明材料;辗转来到B部门,却又被告知A部门的资质认可是必备前提,于是群众犯了难、发了愁。”日前在基层调研,多位政府工作人员反映政务服务中部门互掐、互设前置的怪象。

  分析原因,这是一些政府部门的思想观念、服务态度出了问题。在他们看来,群众多提交一些证明材料,自身就会少承担一份风险,并且群众越为难,就越有谋取私利的空间。反映到现实生活中,有如此想法的部门和单位越多,“互为前置”的概率就越大。

  往深层次说,体制机制的不顺畅、不协调也是重要诱因。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多元,要求很多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多部门统筹协调的途径。可是“本位主义”“利己主义”的思维惯性使得部门之间不仅难以快速、高效的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反而经常“互掐”。值得注意的是,各部门在表示“我有理”的时候还真拿出了依据——法律法规,当然其中包含不少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部门互掐由此一方面“受到了法律保护”,一方面演变为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法律制度“立改废释”、体制机制改革等深层次问题,对于“群众究竟该怎么办成事”这一摆在眼前的关键性问题,却在不知不觉中被搁置忽略了。

  部门互掐,到头来难为群众。近年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越来越被重视。其中,各地各部门正在全面清理权责事项、法律制度等,该取消的取消,该规范的规范,下大力气治理法律体系中的“结点”、体制机制上的“堵点”,这是有利于解决部门互掐的。为了从根本上遏制这一问题及其给群众带来的“痛点”,还应树立两个意识。

  一个是“整体性政府”。每个部门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力的运行是有规律和规矩的,绝不允许任何的缺位、错位、越位或不到位。仔细分析,部门互掐看似为己争了利,实际上降低了整体的行政效能,并给自身权力的行使添了堵,互为前置本质上是互相伤害。另一方面对公众而言,无论在哪个部门办事遇到了麻烦,形成的坏印象往往都是针对整个党委政府的。因此,应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意识,党委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理顺体制机制,规范办事流程,促使各部门在“整体性政府”的框架下实现从“本位主义”到“大局观念”、从“相互掐架”到“通力合作”的转变。

  另一个是“服务型政府”。说到底,权力运行的最大魅力是确保人民群众权利的充分享有,政府部门的设置本质上也都是为民服务的。只有牢固树立“怎么方便群众怎么办”的思想信念,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会让部门互掐及其引发的各类奇葩问题迎刃而解。生活中,部门争议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对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要求,比如把部门争议不再直接转化为面向办事群众的生、冷、硬要求,而是首先转化为社会热议,在更广泛范围内形成更有代表性的意见,再如先通过暂行办法、设置过渡期等方式让群众尽可能地先办成事,再抓紧研究争议并提出对策,如此等等,只要一心向民,群众就会得到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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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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