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将近,“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 的话题登上热搜。此番讨论,源于本月底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释出的一则消息:地方性法规中全面性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此消息一出,关于地方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的讨论日益热烈。
将历史的书页翻回十年前,严重的雾霾和大气污染问题,一直萦绕盘旋在国内很多地方的头顶,直接影响着百姓的健康安全和生活质量。从2015年开始,各地开始陆续出台“禁燃令”,舆论对于禁燃烟花爆竹也达成空前的共识。如今,我国在环保治理上取得了斐然成绩。10年来,全国重污染天数下降9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在一系列的举措中,禁燃令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我们和雾霾天的斗争取得了胜利,付出的代价是年味儿越来越淡。当我们失去了“爆竹声声除旧岁”的传统,除夕之夜也失去了烟花爆竹的声与色。原本的热热闹闹过大年,如今却颇显安静寂寥,让人们心中顿感空空荡荡。
年味儿究竟从何而来?就是从我们几千年的传统文化记忆中来,就是从民风民俗的继承而来,就是从那一件件的节日仪式和典礼中来。春节对于中国人而言,是岁月的坐标和情感的寄托,更值得我们呵护。如今人们广泛呼吁解绑烟花爆竹禁燃令,这份朴素而真挚的民意,需要各地政府更多的倾听。那么,烟花爆竹禁燃与否,就一定是在环保安全和尊重传统中做一道选择题吗?显然不是。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关键在于“全面”二字。不合法的是某些地方那种“全时段、全区域禁燃”的一刀切规定。正如上文提及,随着时代发展,我国的环保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而划定可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做好安全措施,也已是各地的成熟经验。在这种大背景下,某些地方依然拿着环保和安全问题当借口,不管不顾的一禁了之,这显然是不负责任,违背法治精神的懒政之举。新春将至,辞旧迎新。我们希望此次讨论能成为新的契机,指导各地制定更加科学细致的烟花爆竹燃放标准。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历史,应该尽快终结。须知这声爆竹响,也是千万民意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