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文章回顾了40年来我国宪法施行情况,总结了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取得的重大成效以及新鲜经验,并为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指明了路径。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让宪法在人民心中“热”起来。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五四宪法”。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是对“五四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这部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宪法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5次修改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宪法规定,使宪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我们愈发清晰地看到,宪法作为“人民之甲胄”,无时无刻不发挥着自身力量。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我们党对全面实施宪法的认识不断深化。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彰显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党和人民更好地实施宪法制度、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进入新时代,对我们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法治国,必然是人人遵法守法、信法懂法。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让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得到增强,在抽象的宪法条文与具体的现实权利义务之间建立起紧密联系,让庄严的宪法可知、可感、可用,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
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我们要让宪法真正在人民心中“热”起来,在社会生活中“活”起来,就应该把每一天都成为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陈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