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6 10:4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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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近日,全省警示教育会召开,会议指出,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结合典型案例,深化对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对照“六项纪律”进行反躬自省,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训”变成“刻在心底的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应在汲取“身边案”的教训中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以案示警,敲响“长鸣钟”。典型案例既是发人深省的“警示录”,更是当头棒喝的“清醒剂”,通过“同类事”代入,深刻剖析“案中人”心路历程、思想根源,推动党员干部变“听别人的故事”为“打自己的预防”,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从内心深处把党纪党规当成带电的“高压线”,切身感受到警示时刻在身边。警钟长鸣,防患未然,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让一个个鲜活案例中的教训成为立在广大党员干部面前的“镜子”,更好督促党员干部紧握纪律戒尺,不以小节无碍放松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以案为鉴,筑牢“防火墙”。警示教育既是思想灵魂的“再洗礼”,更是制度笼子的“再扎紧”。要放大警示教育的作用,让党员干部多听一听反面典型的忏悔、算一算违纪的代价,心存戒惧,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人心。坚持抓早抓小,围绕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未病”状态,防止“前腐后继”。突出惩前毖后,深入剖析“案中事”,排查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明确整改措施,将警示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从“一个人”到“一群人”,“一件事”再到“一类事”的治标治本作用。

以案促治,激扬“新风尚”。警示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警示教育最终是为了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实现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明白权为民所赋,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自觉用党规党纪约束和规范用权行为,确保权为民所用,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牢记为官从政底线,搞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为党尽责、为民奉献,坚持做到办实事不图虚名,求实效不做虚功,在实干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常州市新北区委组织部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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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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