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自今年9月2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改国防教育法,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筹划设计,对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内容、方法手段、相关保障等作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不断提升国防教育的质量水平。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修订后的国防教育法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内涵定位,对于提高全民国防素养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坚持党管国防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集中反映党和国家意志,关乎国家安全大局,具有凝心聚力、强基固本的作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涉及各行各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作保证。坚持和加强党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是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领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此次国防教育法修改进一步突出了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在法律中明确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切实把党的强有力领导贯穿全民国防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掌握国防知识、提高国防技能,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同时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培养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此次国防教育法修订在学校国防教育方面做了“加法”,明确了相关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修订后的国防教育法着眼构建各级各类学校相互衔接的国防教育体系,在现行有关规定基础上,对小学和初级中学、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对国防教育课程设置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规定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此外,规定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大纲,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炼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军事训练水平。学校国防教育要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这个群体,强教育、强效果、强军训,在青少年学生心中播下爱国主义的种子。
抓好群众性国防教育。当前,人民群众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全民国防教育,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新增一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在全民国防教育日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全民国防教育应当全民受教、全民参与,不断拓展全民国防教育渠道,扎实推动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覆盖全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各角落、各群体。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契机,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大道之行,壮阔无垠;大道如砥,行者无疆。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砥砺中华儿女的爱国之情、强国之志、报国之行,汇聚起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