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会同20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国家层面首个面向流动儿童群体专门制定的关爱保护政策文件,方案的推出,填补了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空白。细读这一专门针对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行动举措,处处充满了政策的温情。比如,方案首次建立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清单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梳理了19项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具体内容,意味着关爱保护流动儿童将有了更多的政策支撑、行动合力,守护好“祖国的花朵”将成为各地民生工作的重要一环。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红色江山后继有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成才、谋划少年儿童工作发展进步,激励新时代少年儿童奋发有为、向阳成长。关爱保护儿童,制度先行。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陆续出台……我国持续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的关爱和保障力度,从基本生活、就学、福利、医疗保障、社会融入等方面,帮助解决他们及家庭的实际困难。此次《行动方案》的推出,将进一步夯实关爱保护儿童的制度根基,加大对困难儿童的保障力度,推动各层面关心关爱走向普惠。
流动儿童是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出现的一类儿童群体。在现实中,流动儿童长期随同外出务工父母异地生活学习,在流动的过程中,往往要经历更多的“波折”,在学校教育、日常医疗、公共服务等方面也容易遇到“障碍”,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对他们的成长、心理健康、性格塑造等产生不利影响。让流动儿童向阳成长,就要想方设法让他们在陌生的城市里、异客他乡共享到更多的城市温度、服务保障、心灵关怀等,让一缕缕温暖的“阳光”普洒在流动儿童成长的角落里。
嫩绿的树芽需要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开枝散叶。如何让政策的关怀温暖到每一个流动儿童的心灵,要义在精准施策。对此,《行动方案》重点部署了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工作,明确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这当中,将对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实施重点监测,提供更多的关爱保护,让幼小的心灵真正感受到全社会更多的仁爱之心、关爱之情,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关爱保护好流动儿童,尤其需要形成共同合力。为关怀做“加法”,是《行动方案》的一个鲜明特征。比如,方案要求各地发布的本地区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清单,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基础清单要求,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关爱无“上限”,守护好流动儿童,需要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沿着方案指引的方向,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持续提质增效。比如,民政部门需要加强生活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及时纳入保障,大力推进“跨省通办”等服务新招,提供更多的便捷高效服务;检察机关则需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有力打击震慑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
关爱保护流动儿童无小事。因地制宜、及时行动,进一步巩固儿童工作机制,以更多真招实策和坚实行动让儿童发展环境持续得到优化,无疑是度量各地民生保障工作和发展温度的一把重要“尺子”。(古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