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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优质司法服务为营商环境加分
2024-01-27 07:57:00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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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胡明在大会发言时建议,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要挟勒索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等行为,引起会场内外关注。

近年来,我省上下为提振民营经济信心,相继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企业政策。在政策的实施上,要一视同仁,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明确要求“新官”也要理“旧账”,认真解决各种遗留问题,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一次不公正的执法司法活动,会让企业权益受损。有了法治护航,企业才能心无旁骛谋发展,企业家才能安心创业创新。司法机关要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工作;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健全经济犯罪立案审查、执法司法监督等机制,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正确运用政策策略,宽严相济处理民营企业涉案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努力让经营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分。

理性友好的舆论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网络上对企业和企业家、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各类虚假信息时有出现,个别自媒体账号破坏企业声誉、诋毁企业品牌,敲诈、勒索企业,对此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功能,及时制止、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同时,要积极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对恶意“维权”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机关要把保护企业、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时时放在心上,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穿立法、司法、执法全过程,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加分项,进一步让市场环境“优”起来、经营主体“活”起来。(孟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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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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