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打”是重拳出击,把黑恶势力“打趴下”不敢张狂;“扫”是犁庭扫穴,把黑恶势力连根拔除不留后患,一字之变,体现了党和国家铲除恶势力的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按照“三步走”战略安排,2020年我国将实现全面小康。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不能让黑恶势力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一年来,春雷破空,罡风荡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步向纵深推进,浩荡之势不可阻挡,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2018年11月,江苏纪委省监委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指导意见(试行)》;近日,国家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苏州昆山市张浦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班子领导带头督查,推动专项斗争工作落实落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护航改革发展成果。从国家层面下发通知,到地方出台意见进行指导,再到基层一线落实,扫黑除恶、惩腐拔“伞”,各级部门都用行动展现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严打盘踞在农村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借贷的黑恶团伙、黄赌毒合流黑恶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到现在,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有一些潜伏“保护伞”尚未被发现,一些深根“保护伞”未被彻底打掉。不拔“保护伞”,横行逞凶的“南霸天”避一避风头卷土重来;不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欺行霸市的“黑恶毒瘤”有可能死灰复燃,拔“伞”与扫黑同频共振,才能彻底铲除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2018年,江苏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时就指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扫黑除恶不仅是一道如何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考题,更是一套整肃贪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的综合性试卷。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才能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让老百姓有安全感。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目的是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发动人民群众,才能夺取这场战争的胜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但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揪出“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参与,让黑恶势力陷入“人人喊打”的局面,无处遁形。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的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出重拳、下重手,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让平安幸福的阳光照亮社会每个角落,共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