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有种另类的“做好事”:一些社区干部为辖区居民办好事情后,或暗示居民往单位送锦旗、写感谢信,或指引其给媒体爆料“扩大影响”,甚至出现媒体收到居民爆料措辞雷同的情况。(3月27日《人民日报》)
其实看到这样的新闻,笔者还是有些惊讶,为民办事还要“求表扬”?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也许有些干部确确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了,但是不想就这么默默无闻无人知晓,而是想让身边人尤其是领导知道,为自己增添一些荣誉;也许有些干部本身就是在作秀,为了那些名和利才为群众办事,而群众只有帮自己宣传了才能达到其目的,否则就“白做了”。无论哪种心理,都是遭人唾弃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是历史发展的推动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我们党发展壮大、国家繁荣富强的根本依靠和最终目的。党的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为群众干事创业的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俯下身去,沉下心来,做任何工作和决策都要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考量工作的实际效果,而不是一心想着如何让群众帮自己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赋予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时代内涵。身为党员干部,当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且这种付出是无怨无悔无所求的,像焦裕禄、吕玉兰、牛玉儒等,都是党和人民的好干部,无私奉献,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值得所有党员干部学习。
“求表扬”的为民办事,不做也罢。干部到底好不好,群众心里有杆秤。群众的表扬并不是靠干部求来的,而是踏踏实实为民务实干出来的,如果心里只想着表扬,那就违背了当干部的初衷,这样的“害群之马”党和人民不需要。我们也希望党员干部队伍中,不再有这样的“求表扬”的干部,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为民,这样的干部,才是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张丛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