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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新冠康复者的就业歧视当刻不容缓
2022-08-05 18: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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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求职出具历史无阳记录证明”……近日,据媒体报道,一些新冠肺炎康复者求职时遭遇歧视,被用人单位以要求“历史无阳”为由拒绝求职,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和热议。

媒体观点

人民网: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既违法更不科学。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均有反就业歧视的内容;劳动合同法中不存在因为新冠肺炎患病而解除合同的情形;《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捍卫了劳动者健康返岗、暖心就业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应明知故犯。从科学上说,据最新医学研究,患者经治疗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并达到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其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病毒传播。对康复者设置就业门槛,于法无依,更于理不合。

光明日报:实际上,对新冠康复者的歧视从明转暗,就与劳动监察部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对相关企业形成的有力震慑直接相关。那么,在当下,劳动监察部门更需要具备高度警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针对新冠康复者的歧视行为。这也离不开求职者在遭遇歧视时,勇于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正当利益。

荆楚网:从人的朴素情感角度出发,在当今社会,无论是正在遭遇新冠病毒侵袭的个人,还是曾经感染新冠病毒的个人,他们都是新冠病毒的受害者,社会应该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接纳他们,而不是对他们加诸“历史有阳”的“罪名”,排斥他们、歧视他们、侵害甚至剥夺他们的基本权利。因此,尽心尽力创造就业机会,让包括“历史有阳”在内的所有人成功就业,这既是文明社会应有的责任担当,也是“稳就业,保民生”的必然要求。

网友观点

@倩影:任何人都不想感染病毒,如果因感染过病毒而被排挤,那是对这类人的不公平。

@小星星:病毒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心。

@皮皮:大众对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康复认知不够,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宣教。说实在的,感染者转阴,经过社区14天观察期后是不是就能工作了,或者需经过多长时间康复,不是很清楚的,导致大家心存疑虑。

@天空下地球上:有过病史的确实也是让人担忧!希望不是一味的指责,更希望政府能出台扶持政策与措施。

小编有感

从用人单位角度看,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无可厚非,如果只是一昧地从道德层面对其用工歧视进行批判,可能效果不佳。对于歧视问题,需要更为强硬的政策和监管来应对。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严禁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这一通知对消除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接下来,就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对就业市场上的歧视行为进行积极介入,以及就业者对自身正当利益进行积极维护,通过双方的不断努力,依法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就业歧视。同时,有关部门可以配套扶持政策与措施,解决企业用工中可能存在的停工风险,消除企业用人的后顾之忧。

也有人提出,想要真正从根源上消除就业市场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歧视,可以考虑从技术层面进行推动,在健康码中隐藏或消除求职者超过一定时间的过往核酸检测等记录。未来,通过技术手段与科学依据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能做的还有很多。而我们也应以此为戒,在严格防疫的同时,谨防过度反应,维护好公民个体的尊严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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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国亚妮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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