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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自由为懒惰找借口
2020-11-03 08:54: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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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吉林外国语大学新规定引发争议:大一大二学生7:10必须离寝,大三大四学生7:30必须起床,否则扣分。如果用帘子遮挡,全寝室每人扣2分。所扣分数为“第二课堂”成绩,是评奖评优的参考。校方回应称,规定作息时间是为了让学生好好学习,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作息规定要考虑实际

■静 子

用制度倒逼学生形成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当然是良苦用心。但这种强硬方式真的合适吗?大学之大就在于多元包容,给予学生更多自主空间,鼓励他们自由成长。还把他们当小学生看,很难说是尊重个性差异。

不可否认,早睡早起的生活方式值得提倡,但这需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传递给学生。一纸规定看似“为学生好”,但学生是否能在心理上接受,又是否愿意身体力行,恐怕值得怀疑。学校不妨在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多些人性化考量,用有韧性的制度帮助学生培养良好习惯。

别用自由为懒惰找借口

■杨 悦

早睡早起的flag一次次倒下,充分证明仅凭自觉自律无法做到规律作息、充分利用时间。学校需要为学生长远发展负责,学生在校时可能觉得学校管得过严,但将来受益时,说不定会感谢学校的提前矫正。

抽象讨论睡觉自由是没有意义的。事实上,睡懒觉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上课迟到甚至导致旷课,为代课、代考留下滋生空间,而且不利于健康,心理上也会滋生倦怠。学校用制度禁止赖床,一定意义上延长了学习时间,并且倒逼学生早睡,避免熬夜追剧、通宵打游戏,最大限度地保证第二天的精神状态。

早起不仅是利于学生长远发展的考虑,也是开展第二课堂的前提。如果学生把时间浪费在睡懒觉上,素质教育和社团活动就无从谈起,“三走”活动也会沦为无稽之谈。因此,用第二课堂分数对学生日常活动参与情况进行评估无可厚非。

成长终究要靠学生自己

■笃 鲜

在我看来,通过与评奖评优挂钩的方式逼学生早起,未必多么有效。要求早起,学生一定会早睡吗?不管是由于做实验、打游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而熬夜,就算早上七点多离开寝室,有课的还是可以到课堂上补觉,不爱学习还是继续逃课。

要不把逃课、上课睡觉也都变成扣分项?其实,高校里被评奖评优的是小部分学生,这些学生通常本来就比较积极、不会无故旷课。其他经常旷课的学生,可能也没太把评奖评优放在心上。用扣分来督促所有学生,似乎陷入了苏格拉底的那个著名辩题,“干净的人和脏的人谁需要洗澡”。

说到底,人是否应该早睡早起这件事,本来就见仁见智,而高校教育之于学生未来的发展,也未必有决定作用。成为什么样的人,还是取决于每个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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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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