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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拒绝儿童,讲权利也不能忘了义务
2018-08-18 09:5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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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发布新规:14岁以下儿童谢绝入馆,引发热议。图书馆的理由有二,一是未配置少儿读物,二是嫌小孩子太吵。规定一出,有人叫好,那么闹腾哪还有图书馆的样子;也有很多人质疑,如此“一刀切”,会不会抹杀了孩子们的读书热情?

  曾经,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全面向深圳市民开放,是国内第一家兼具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双重功能的图书馆。是什么“逼迫”图书馆向孩子说“不”,值得深思。

  放暑假了,孩子该去哪儿?众多选项中,图书馆算得上一个好去处。可是相信很多人也和笔者一样亲身经历,公共图书馆中由于未成年人的不可控性,乱放乱扔的图书,孩子叽叽喳喳的欢闹,让阅览秩序和环境都得不到保障,也给工作人员添加了不少工作量。此前图书馆也曾以劝导为主,采取过一些措施,如给儿童办理儿童卡,或和家长签协议,但效果不佳,方才出此下策。

  依据现有客观条件,图书馆的做法是其权利,无可厚非。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的定位本就是面向成人的图书馆,没有儿童阅读服务功能;但不能忽视,公共图书馆的关键词是“公共”,其服务对象是社会公众,公众当然也包括儿童,全民阅读自然不能把儿童排除在外。到公共图书馆阅读,既是成人的权利,也是儿童的权利,全社会理应为他们提供合理的公共资源。这一纸“禁令”,实则暴露出一个更迫切的问题:适合少儿的公共阅读场所太少。

  很多家长让孩子进入大学城图书馆,也是想让孩子感受一下这里的学习氛围,但毕竟孩子还小,嬉戏打闹都是他们的天性。儿童有权进入公共图书馆,同时,遵守图书馆规定,不影响他人安静阅读,也是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进馆阅读是一种权利,安静阅读是一种义务,任何人都不能只讲权利而不讲义务和责任。

  创造条件让孩子多读书、读好书,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倡导全民阅读、打造书香城市,相关部门的眼里不能只关注成人的需求,也应目光放远、多为“祖国的未来”量身打造阅读园地。关心少儿阅读空间供应不足的问题,远比争论孩子能不能进图书馆更值得关注。

  如何既能保证儿童权利,又能保证图书馆阅读秩序?这需要家长和管理者“双管齐下”。家长作为儿童监护人,有责任对儿童行为进行教育规范,有义务维护阅读环境安静,若儿童影响了他人阅读,图书馆也应有权进行管理,有权劝离不听劝阻的“熊孩子”及其家长。另一方面,期待更多的图书馆健全制度,设置少儿阅览区域,尽可能满足儿童阅读需求,而不是“一刀切”地把儿童“拒之门外”。(文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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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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