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官员虽然级别不高,一旦贪污腐败就会变成人人唾弃的“苍蝇”。而这些“苍蝇”往往资格老,根基深,权力大,各种人脉关系复杂。小官的贪腐行为对群众利益的伤害更直接、危害性也更大。今年60岁的唐浩其原是一名中共党员,曾任金山区枫泾镇中洪村原党总支书记。从2002年至2016年14年间,他先后多次受贿共计人民币20.6万元。(4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蝇官”的危害性,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虽然一次性贪腐的金额不大,但就像蚊子一样,时不时盯上一口,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令群众十分讨厌。正因如此,人民群众对“蝇官”“蚁腐”的举报热情、胆量也在逐渐上升,举报数量越来越大。从党和政府层面上讲,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各级纪检部门对基层腐败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发现一起,严查一,绝不心慈手软,营造了很好的反腐气氛。
然而,发生在金山区枫泾镇中洪村这起“蝇官”贪腐案件,却让人难以忘怀。村干部书记唐浩其沦为“蝇官”,多次收受个体工程老板、沙石经营老板,以及一些个体经营户的拜年红包。当然,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唐浩其“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当然也在动迁补偿、土地减量化赔偿等方面,一一进行了“回报”。这一切又怎能瞒过村民雪亮的眼睛?从2013年开始,中洪村村民不断到检察院举报唐浩其。
而令人不解的是,类似唐浩其这样的基层腐败案件十分普通,犯罪事实相当明显,也极为常见,为何村民持续举报4年后才落马?诚然,在在办理小官贪污受贿案件中,由于其中牵涉的人员较多、较杂,也会遭遇打招呼、托人情关系,但这些并不能成为检察官们4年才办结一起“蝇官”的理由。这样的办案效率,与中纪委“快查快办”的雷厉风行之举相对,恐怕难以令人民群众满意。
案件办理是让腐败人员付出代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党纪国法神对不可侵犯的最后一道“关口”。如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有效避免各种外部因素对办案过程的干扰,还需相关部门深思。别让村民为一起“小官腐败”跑太多冤枉路举报,久久等不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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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荪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