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起新型腐败案件曝光,引发社会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商人王某某为青岛某国企时任董事长代持自己公司15%的股权;浙江某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与他人约定,280万元好处费退休后兑现……
新型腐败之所以“新”,关键在于其“隐”。与传统“一手办事,一手收钱”不同,新型腐败一般采取迂回策略,想方设法隐藏真实身份、掩盖交易行为,让腐败行为“如影游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一些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开始冒头,表明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完全铲除。必须提高监督监管穿透力,脱掉腐败分子的“隐身衣”“夜行装”,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地。
惩治“影子腐败”,难点是找到穿“隐身衣”的人。随着反腐进入深水区,一些腐败分子从“台前”隐于“幕后”、从“现身”变为“隐身”。有的问题官员自己不出面,让配偶、子女或身边人充当“白手套”“中间人”;有的问题官员让其他人代持股份,躲在“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幕后;有的问题官员辞职或退休后利用权力“余温”交换利益,搞政商“旋转门”……在这些情况中,“办事收钱”的途径被掩盖,职权作用的发挥不明显,权钱交易更模糊,腐败行为的定性更难,增加了办案难度。
找出“影子”背后之人,关键要抓住权钱交易本质。无论腐败手段如何花样翻新、腐败路径如何精心设计、腐败利益如何腾挪转化,其权钱交易的本质不会变。要盯住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行业领域,盯紧权力集中的“关键少数”。全面分析被审查调查对象的生活经历、成长过程、权力运行轨迹,排查其亲友圈、师生圈、同乡圈等交往频繁人员。要从查违规用权入手,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将一个个信息碎片还原成一张信息网络,找到权钱交易的“链路”,堵住腐败分子的“后路”“退路”。近一段时间,纪检监察部门精准识别、重拳出击,查处多起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案件,已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
惩治“影子腐败”,根本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分子不收手,说到底还是思想观念、权力运行、制度约束仍有空子可钻。在一些地方,讲关系不讲规则、遇事找“门路”等不良风气仍然存在;个别“关键少数”权力集中,明面上按规矩张罗,暗地里却因利害关系办事;一些部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仍有盲区、空白点,“牛栏关猫”留下空子。
反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不断总结新情况、新特点,尝试新手段、新办法,系统施治、持续发力,扎紧监督制度“笼子”,摊开公共政策“匣子”,把“影子腐败”晾在阳光下。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要让腐败分子看到,“隐身”“代持”不是“保险箱”,离职、退休不是“避风港”,腐败活动和腐败现象出现在哪里、演变出怎样的形式,反腐败斗争的战场就会延伸到哪里。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