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引发关注。为了被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虚构工作履历,被公司背调发现解除劳动合同后,起诉要求公司赔偿2.3万元,法院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请。
一些求职者为了增强应聘的竞争力,不惜对工作履历、学历、技能“注水”,甚至编造根本就不存在的工作履历。殊不知,这是一种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案警示广大求职者,应聘时必须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地展现自己履历信息,以免因失信给劳动关系、就业机会埋下隐患,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孟亚生/文 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