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5日是第36个世界志愿者日。
2019年7月,在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致以贺信表示,“希望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继续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志愿服务是中国传统美德的继承发扬。志愿服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延伸,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无论是救灾抢险还是扶弱助残,不管是文化传播还是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在各个领域都可以看到志愿者的身影。可以说,志愿者精神是让社会产生凝聚力的有机力量,是抵御冷漠风气、抵抗“文明孤岛”的友爱之光。一双手的力量固然微弱,但每个好心人、志愿者都行动起来,爱心在行动中播撒,正能量在传播中延续,就是美德的传承、精神的发扬。发挥好、涵养好志愿者精神,让友爱之光照亮周遭,让人们在感受到志愿者服务的同时,激发整个社会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众多志愿服务活动,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形式,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志愿者奉献给社会的不仅仅是服务,同时也向全社会昭示了一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动力。某种程度上,每一个无偿的公益性活动的举办,就是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一次提升,更是奉献精神、利他主义的体现。志愿服务精神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在国家层面秉承了文明、和谐的价值理念,也在不断推进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志愿者精神是时代精神的进一步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也是爱国、担当、奋斗、拼搏的时代精神体现。作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志愿者群体更能发挥“哪里需要哪里搬”“哪里缺人哪里补”的特点,为社会工作“查缺补漏”。比如,文化志愿者搭起了文化沟通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促进全社会形成文化建设的共识与自觉;乡村振兴最前沿,科技志愿者手把手传授经验。从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志愿服务中默默耕耘,到穿着红马甲在路边维持秩序,他们展现着泱泱大国的文明形象,背后深藏的是浓得化不开的家国情怀。
让志愿者精神持续闪光,不仅要靠人们自发的善念和善举,也需要依靠各方合力和制度保障。我国2017年12月1日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出全面规定,也让社会志愿服务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使志愿服务更规范,志愿服务精神得到更好弘扬。
对志愿者最好的致敬,是让自己也成为一名志愿者,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如今,网络文明建设正风生水起。每一个上网、用网、办网的人,都可以成为网络文明的志愿者。传承志愿服务精神,人人都当志愿者,让微光成炬、聚沙成塔,让志愿之“火”成燎原之势,必将再次构筑志愿服务的精神道德新高地。□叶温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