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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看“显绩”更要重“潜绩”
2021-05-30 12:34:00  来源:彭城e评  作者:徐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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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时,要正确处理好眼前和长远的关系,看“显绩”更要重“潜绩”。

何谓“显绩”?就是指可以立竿见影、马上见效的业绩。比如,增补路灯、加装充电桩、修缮破损道路等等。“潜绩”则与之相对立,短时间内不会显山露水、开花结果,但却事关长远发展。“显绩”与“潜绩”虽一字之差,但折射出两种不同的事业心和政绩观。为民办实事要理清“显”与“潜”的辩证关系,既立行立改解一时之忧,更常抓不懈谋长远之策,这样才能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立志者,当计其大舍其细,则所成之事业,当不至限于一隅,私于个人矣。”重温百年党史,一代代共产党人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提到焦裕禄,人们感念他“拼上老命大干一场,决心改变兰考面貌”;提到谷文昌,人们缅怀他“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提到王伯祥,人们动情于“我想的只有一条,那就是什么能让百姓富起来,什么对百姓有利我就做什么。”实践启示我们,只要胸怀为民之心,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多做埋头苦干的“潜绩”,这就是最大的政绩。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到“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无不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营养,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谋福祉的决心和导向,深刻认识“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也要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这才是每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境界和担当。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走进新时代,奋斗新征程,我们既要保障好百姓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也要重视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关键小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接续书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崭新答卷。(徐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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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中江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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