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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必须走好“群众路线”
2019-06-25 15:19: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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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进驻江苏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督导组反馈问题。在边督边改中,全省发动群众的力度不断加强,群众参与热情也不断升温,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明显进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一定要掌握斗争主动,积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努力从群众呼声中挖掘线索、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打一场新时代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在这场战争中,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最深刻的感受者。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要想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胜利,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就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必须走好“群众路线”,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要广泛发动,精准发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让知情者将黑恶势力“曝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掌握线索的知情者,往往对黑恶势力又恨又怕,一方面憎恨黑恶势力的嚣张暴虐,另一方面又害怕会受到打击报复,因而迫于无奈敢怒而不敢言;或者是曾经举报过,却遭到了报复,害怕再次引火烧身,宁愿选择沉默。

  因此,要想让群众勇于举报,没有后顾之忧,就需要在全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深入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各场所行业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知晓全国上下对扫黑除恶工作所下的决心和力度,让群众在提供线索、检举揭发时有积极性、勇气和底气。全省公安机关都要进一步健全“7×24小时”受理机制,安排专人全天接受群众来信来电,并深入乡村集镇,运用小广播、拉横幅、贴标语、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动员农村群众。对于群众揭发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及时反馈,按照公安部“三长负责”要求,查深查透每条线索,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让群众有安全感。与此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警惕一些人趁机恶意中伤他人,公报私仇,提供不真实线索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相关部门也须严肃批评,以儆效尤。群众也要严肃对待当前的扫黑除恶工作,不可将之视为儿戏,更不能“公报私仇”。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就必须要走好“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好群众力量,用群众智慧,真正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袁嘉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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