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 14: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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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必修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应原原本本学习、结合案例感悟、联系实际践行,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落细。

以纪为“本”,原汁原味学。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纪律建设,《条例》先后经历3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党长期坚持严的总基调、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坚定决心。新修订的《条例》对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经验、制度规矩进行总结、融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具体明确的纪律要求,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面对这样一部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重要法规,浮于表面、泛泛而读不可行,必须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悟,下足“读书百遍”之功。同时,还应重点围绕新修订的条文对照着学,把握变与不变,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把《条例》读熟、读深、读透,努力获得“其义自见”之效。

以案为“镜”,具体生动学。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镜,可以正风纪。将党纪学到深处、铭记心中才能真正体现学习成效,“隔岸观火”不可取,善用零距离、沉浸式的案例教学才能让干部体会更直接、更真实、更有效。围绕《条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分类梳理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教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筑牢思想堤坝。针对日常工作生活中容易触碰的条款,分领域开展案例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易错点”中吸取经验,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结合本地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严于律己的防护网,做到坚守底线、不踩红线。

以实为“要”,联系实际学。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学用并重、知行合一是党纪学习的重要途径。《条例》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系统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及时把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举措要求充实其中。党员干部应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坚不坚决、完成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到不到位、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来检视自身,时时对照、处处对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着力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顽瘴痼疾,以工作实效、发展实绩来检验《条例》的落实力度、执行效度。

(宜兴市委组织部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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