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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评论员 留白
去超市买食品,是不是都曾为找到“生产日期”而大费脑筋?
3月26日,针对消费者反映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太小、颜色浅、藏得深”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
“每次在超市买东西我都得翻来覆去地找生产日期”“很多食物标签上的字太小了”“有些白色还特别细的字体,印得特别浅还压在图片上,特别难找”……在这条新闻之后,不少网友也留言吐槽。一直以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是不少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人在购物时遇到的困扰。
对于预包装食品来说,标签标识就相当于一张“身份证”,上面所记载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都是关系到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信息,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依据。若这些重要的信息开始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消费者如何才能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事实上,关于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早有相关规定。在《食品安全法》中,对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事项进行了明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也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既然如此,为何预包装食品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客观情况或许是,由于市面上的食品种类太多,大小和包装样式也都有区别,想让所有标签标识保持完全一致确实难度较大,所以相关规定也并没有绝对化。所以,有些食品包装较小,商家为了将所有事项都标注上去,于是压缩字体,这就属于可以理解之举。但也不排除有一些商家,故意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放在犄角旮旯,或者模糊化处理,以此来扰乱消费者的判断。
此次公告的发布,正是在相关规定和现实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地对标签标识进一步规范。比如,在方便消费者查找方面,公告鼓励食品企业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在方便消费者识读方面,公告鼓励食品企业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为方便消费者计算食品保质期,公告鼓励食品企业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等等。
当然,想要达到理想的效果,仅靠一纸公告远远不够。考虑到现实情况的复杂,公告鼓励企业朝更明确的方向进行标注,却没有进行强制。现实中,监管部门还需要多多行动起来。一方面,可加大指导力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培训,普及最新规定,督促企业不断提高食品标签的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大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震慑不良商家以及生产企业。对于消费者来说,在选购食品时也应“擦亮双眼”,遇到辨识不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可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处理。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健康的大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更不应被藏在角落里。企业要想谋求长远发展,就必须坦荡地走在阳光下,让重要信息一目了然、清楚明白。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企业的生命线也会更加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