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我们愿意听见;
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
今年全国两会,有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希望能充分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该提案切中了许多职场人的“痛点”,引发热议。委员提案建议,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指导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列入界定、补偿离线休息权的条款,约定线上加班补偿标准,提高企业隐形加班的违法成本。
所谓“离线休息权”,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
“下了班还得线上办公”“24小时紧盯微信待命”……身为职场人的你,是否也曾遇到过这种“休而不息”的情形?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办公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带来了灵活便利的工作方式,也让下班与上班的边界变得逐渐模糊。当移动通讯软件成了工作交流和联系的首选后,更是挤占了员工不少休息时间和空间,被网友们称为“隐形加班”。
结合此前某招聘网站的一份调查报告来看,84.7%的受访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40.5%的受访职场人加班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这种情形下,呼吁将“离线休息权”纳入立法,道出了不少“打工人”的心声。而为“线上加班”“隐形加班”明确认定标准,也符合数字时代劳动形态的新变化,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应的探索。今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年度报告首次提及“隐形加班”。一名长期下班后微信回复工作的运营部门负责人,被认定存在加班事实,属于隐形加班,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加班费用。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也提出“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但不可回避的是,“离线休息权”在认定层面依然存在难度。隐形加班之所以被称为“隐形”,也是因为在法律层面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比如微信里的沟通,究竟是工作意义上的加班还是人际沟通?认定起来较为困难。另一方面,如今就业压力较大,劳动者也未必都敢主张“离线休息权”,尤其对于一些新兴行业,例如电商、直播等,本身工作时间、地点就较为灵活,要准确划分工作和休息时间,也并不容易。
正因为如此,“离线休息权”还需要细化的标准。在智能办公时代,我们或许不可能完全避免在休息时间完全切断与工作的联系,但哪些情形算加班、怎么认定工时、劳动者能否走常规流程申请补偿、如何维权、如何举证等等,都有待进一步明确。总之,只有劳动法规跟上工作模式转变的脚步,方能更好地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应当认识到,在现代社会,拒绝“隐形加班”,确保劳动者能够在工作之外拥有充足的个人时间,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归根到底,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不仅是劳动者的心声,也是构建公平、合理工作环境的应有之义。社会各界应形成共识、共同努力,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在工作和生活之间找到平衡。
毕竟,凡事都要有松有紧有张有弛。这样,工作才能更有效率,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