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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新江苏评论员 留白
近日,全国多地宣布,在春节期间柔性执法,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比如,河南省公安厅公开表示,在执法和管理中,采取柔性执法模式,春节期间,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对当地司机少开罚单、对外地司机慎开罚单、对外省司机尽量不开罚单,以教育劝导为主;四川资阳宣布,今年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三不罚”;山东聊城宣布,在春节节日期间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等等。
“柔性执法,便民服务!”此举一出,立马引来不少网友点赞,有网友开始喊话自己家乡“赶紧跟上”,但与此同时,也有人提出疑问:“这算不算区别对待?是否符合法治原则?”
其实,类似的政策早就实践过多次。比如,在去年五一假期、十一假期,就有多地明确:假期期间轻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处罚”。有专家就表示,此举有法可依,也符合法治原则。因为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而从执法角度看,轻微违法可不罚、首次违法可不罚,也是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
春节期间,本就是出行高峰期,群众返乡过年、走亲访友、外出游玩次数增加,若在路上遇到堵车、停车资源紧张等情况,很容易发生违章行为。特别是对于外地驾驶人来说,在不熟悉当地道路的情况下,若遇上较大的车流量,更容易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考虑到种种现实情况,柔性执法,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既是特殊时期执法人性化的一种体现,也是在文旅形象愈发重要的当下,为城市管理注入更多温暖的一种尝试。
当然,柔性执法并不等于放弃刚性手段。比如,河南公安机关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始终保持对酒醉驾的严查态势;在国省道干线和农村地区,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强超强会、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张弛有度,能够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根据早前相关部门的预测数据来看,今年的春运,出行方式发生了结构性变化,自驾成为最受青睐的出行方式。在公路网,包括高速公路网和国(省)道网,预计每天出行的日均车流量将达到3720万辆,比去年同期预计将增长7.5%。新的变化呼唤更好的服务和保障,相信在柔性的姿态和人性化的举措下,大家都能度过一个安全、温暖、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