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我们愿意听见;
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
新江苏评论员 轶文
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消息发布后,关于“彩礼”的话题再次上了热搜榜,引起网友热议。
有网友感同身受,“身边好多对情侣原本感情很好,却因为彩礼问题,心生嫌隙,有的甚至一拍两散。”“结婚最烦的就是彩礼,万一处理不好耽误了终身大事。”有网友拍手称赞,“太好了!这下清晰了,终于有法可依了!”
“彩礼”古已有之,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流传的一种婚嫁习俗,在缔结和维持婚姻关系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近几年,我国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成为引发矛盾、冲突的导火索。
有媒体报道,2023年12月,在陕西省进行的相关调查中,男性在彩礼上的平均花费达到13.16万元,而八成以上的已婚男性有因婚借贷的经历。经济学家朱少平就曾表示,高昂的彩礼可能会让年轻人不堪重负,并导致中国婚姻制度崩溃。
沿袭传统习俗也要遵循公序良俗。正统的礼仪、民俗,提倡的都是美好的东西,但也要看到,有些“习俗”在沿袭过程中慢慢变形走样,甚至成了“恶俗”。据媒体报道,因彩礼纠纷,35岁的山西人小朱一气之下裸辞,带着多年省吃俭用攒下的十多万彩礼钱,环游中国半年多。1月初,小朱旅行归来,心情平复,可对于和彩礼绑定的婚姻仍深感迷茫。
类似的习俗变恶俗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去年4月,云南泼水节“女生颜值越高被泼越狠”的话题也一度引发热议,有女生在泼水节被过度泼水甚至被骚扰的视频在网络传播。泼水节不仅是傣族、德昂族等少数民族的新年节日,也是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本寓意吉祥美好的习俗,却随着这些并不美好的行为,损害了原本神圣和美好的意义。
传统习俗应当有度,不等于没有边界、没有规矩的“胡闹”。而度的底线是公序良俗,也是道德法律。回到彩礼话题,这看似是个人的家事、私事,实则带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影响着乡风民风社风。
民生无小事,治理高价彩礼,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年,国家采取了一些专项治理举措,法律介入彩礼治理,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治理手段的一大进步。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自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也连续3年对治理高额彩礼、移风易俗提出工作要求。
此次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让彩礼有了司法解释,这不是禁止彩礼,更不是否认彩礼的礼俗传统,而是为了杜绝“高价彩礼”,遏制假借结婚之名、行索取财物之实的行为。
让传统习俗回归本义,让年轻人少些负担,在彩礼赋予的美好祝福中相互扶持、相濡以沫,共赴四时美好。同时,我们也期待,并呼吁法律法规能给其他“习俗渐变恶俗”立规矩,还传统之本,扬社会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