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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紫金e评:立法“大动作”为美丽中国稳稳护航
2021-11-27 09:56: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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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未来还将有哪些“大动作”?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在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并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环境法典编纂的相关工作。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多个重要场合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有力地指引全国各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切切实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十三五”以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13部法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17部行政法规完成了制定或修订;修订、发布了67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立法在不断完善,为生态环境保护画出了“红线”,充分发挥了制度和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面向未来,“十四五”期间是生态环境制度的改革期、完善期、发展期,对立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依据较少,部分环境立法存在空白、一些现有规定相对滞后,还需要有关部门对现有法律进行有机调整,以回应社会关切、反映时代特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比如,如何以法治手段督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污染破坏、广大群众受损、全社会埋单”的困局如何避免等。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大动作”值得期待。据悉,此次立法将按计划推动黄河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立法;完善严惩重罚制度,不断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创新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等。可以预见的是,通过这些“大动作”,必将进一步织密法网,督促各方面力量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共建美丽中国过程中更好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各方的主动参与和自觉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对此,每个人都应该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也只有人人守法,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才能让美丽中国在法治航道内行稳致远,以绿水青山绘就诗意栖居的新画卷。(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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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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