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定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土地是农业之本、农民之根,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生产关系安排,是一切制度中最为基础的制度。从古至今,中国土地制度经历了共有制、井田制、私有制、均田制、共有制等多种典型形态,反映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社会运动及其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我们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尊重民心民意和农民首创精神,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焕发出持久的生命力。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便是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土地要素改革势必成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任务。广大农村正处于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重要衔接点,需要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逐步消除城乡土地二元体制,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的优化配置与流动,为促进国内大循环提供动力和保障。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是破解当前农村发展面临矛盾的一把关键钥匙,要在“三个坚持”的制度“红线”内,准确把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吸引各种市场要素下乡,提升农村发展。
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任务艰巨而繁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运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根据实践发展要求,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小农户走同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之路,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不断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耕地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要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维护农村稳定,同时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确保农民生活居住有稳定保障,经济收入有更多渠道,以土地制度改革的累累硕果汇聚乡村振兴的更强劲动能。(胡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