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印发,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从原有的17个试点地区扩围至28个试点地区,进一步凸显了新时期服务贸易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作用。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试点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5%,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暴发,服务贸易受到较大冲击。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下降,但总体呈现趋稳态势,也显示了发展韧性和活力。在全球疫情之下,增加试点地区,既是改革创新,也是发展需求。
改革有力度,时时紧跟发展需求。《总体方案》围绕服务领域审批权下放或取消、放宽市场准入等,提出16项举措,涉及运输、旅游、教育、国土规划、工程设计、商务服务等领域;从促进货物、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方面,提出38项便利化举措。此次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一半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涉及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从区域上来看,把中西部地区列入试点,本身就是一种改革。把难啃的骨头“啃”下,让改革在各个领域中为服务贸易“出力”,从而带动更高质量的发展,既破了“壁垒”,也提高效率,可谓一举多得。
开放有宽度,不断拓展贸易伙伴。国家开放尺度的大小,与服务贸易的深度有着一定的联系。允许台湾居民在试点地区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等开放便利举措,在条件具备的试点地区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从小处试,往大处推,根本就在于不断拓展贸易伙伴。我国目前已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服务贸易,与14个国家建立了服务贸易双边合作机制。在加强与主要服务贸易伙伴的经贸发展同时,不断拓展与未来服务贸易重点伙伴,用积极开放的信心与决心,彰显对外开放诚意,同时让潜在合作伙伴看到中国市场的潜力和吸引力。
创新有高度,布局谋划先行一步。当下,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国家层面将在试点平台上大力推进数字服务、版权服务、医药研发、检验检测、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总体方案》部署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开展数字营商环境问题研究等,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应该看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在全部试点地区推进,有考虑试点地区间发展基础、制度创新条件等的差异,设定在具备条件的部分试点地区先行探索,试点地区错位探索、多元发展的布局特点,本质上也是一种创新。
在全球疫情之下,服务业对连接供应链和促进商品贸易起着重要作用,也是全球经济复苏的关键。通过大力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深化服务贸易创新,搭建各类平台,可以为国内外企业创造更多市场机会,彰显中国大门越开越大,同时也进一步释放外贸拉动经济的潜力,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注入新动能。(江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