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掌握制度钥匙,方能开启复兴之门。身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国家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竞争,越来越呼唤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制度体系。回望历史,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既肯定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立制度之根,奔复兴之程。“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才能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第一个就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放在一个突出位置,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我们要不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以党的领导“制度之优”开创万众一心、民族复兴“中国之治”。
铸制度之魂,守初心之志。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制度是有灵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不让一个孩子辍学”的义务教育制度,到“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的收入分配制度,再到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度并非冷冰冰的工具,而是蕴含着暖心的温度。不忘初心好扬帆。我们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的,以百姓之心为心,以百姓之忧乐为忧乐,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让人民幸福,成为“中国之治”的最好注脚。
举制度之纲,张治理之目。会议通过的决定不仅给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提出了13个方面的“坚持和完善”,更将每个“坚持和完善”具体为若干项具体制度,构建了一个根基深厚、主干突出、枝繁叶茂的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比如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具体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天下大事,不难于立制,难于制之必行。我们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确保本次全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以“制度之优”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证。(戚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