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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治理现代化提升基层“减负获得感”
2019-10-28 14: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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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各地想了不少办法,精简文件、狠刹会风、规范调研、减少督查、清理政务APP和微信工作群……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基层负担,但仍有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群众对减负的“获得感”不强。

  究其缘由,在于给基层减负,绝不是一道简单的减法算术题,不能仅凭简单的数字减少来衡量基层负担的减轻。那些占用基层干部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的“无用功”背后,既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的作风问题,还有问责、评价、激励、考核等制度的不尽完善,更有治理方式单一、治理手段落后的能力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基层处于社会治理的关口末梢,是任务落实的一线,也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的前沿。随着各领域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心越来越向基层下移,基层干部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只有树立系统思维、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提高基层治理的实际效能,根本上达到“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有感”的效果。

  基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支撑,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些地方反映,有些上级机关在“资源下沉”上不起劲、但在“责任下移”上却很积极,乡镇基本没有执法权力,但按“属地管理”要求却必须承担主体责任;把信访、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生产等任务下沉到了乡镇,却没有赋予相应的财权和事权,名为层层压实责任,实则变相向基层“责任甩锅”。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对各地区各部门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完善权力清单,厘清工作职责,坚决防止只讲问责、不讲服务,只压担子、不问条件,只给压力、不管保障的现象,不能让基层的“责任状”变成上级部门的“免责单”。而解决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这些具体问题,也绝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只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这些问题一再反复,甚至愈演愈烈,不断衍生变异出新花样。

  “治理”一词,相比传统体制下的“管理”“管治”,更强调平等、互动、协商和博弈。最近,湘西乡村女教师李田田发文称疲于应对上级各类检查而耽误教学,之所以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就在于女教师反映的情况,并非湖南永顺一地存在的问题,而是格外“真实”地戳中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感受强烈的基层负担“真相”。和李老师一样,广大基层干部,绝大多数都是揣着一颗做实事、出实绩的赤子之心在工作。但基层管的面宽、干的事杂,如李老师所说的乡镇学校要忙于迎检、做材料、入户“扶贫”,一些基层单位,一方面要按部就班做好既定工作职责,同时又不得不疲于奔命地去完成上级层层分解下来的其他种种工作任务,不仅难以集中精力抓主业,还要担忧各种“一票否决”和动辄的“问责”。凡此种种,自然把基层干部搞怕了、积极性搞没了。

  减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基层干部的评价。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抓好主业谋发展,这是基层减负的初衷,也是检验减负成效的标尺。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迫切需要各级党员干部扛起职责使命,奋发开拓进取。只有让基层干部体验到实实在在的减负获得感,放下包袱多干事、干成事,人民群众才能收获更多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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