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访报告、活动报告等原则上不超过6页”“‘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原则上不予保留”“需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原则上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省直单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工作类微信公众号”……今年是“基层减负年”,在各地出台的相关落实文件中,“原则上”一词频繁出现。
在政策规定和规章条文中,“原则上”是相对较为常见的词汇。与一字之差的“原则”相比,它具有一定的柔性,有了相对灵活变动的空间。应该说,具体实践中这样的空间还是需要的。一方面,各地的实际不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简单的“一刀切”;另一方面,有些政策的有效期较长,也要考虑未来可能的形势变动。但一旦“原则上”被理解为“大体上”,在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摇摆,就可能给“擦边球”“钻空子”以可乘之机,甚至变成制度的“挡箭牌”、规定的“防护罩”。
实际执行中,要防止这种“原则上”变“没原则”。比如,原则上不开会,那到底开还是不开?如果开会是例外,那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开?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法,具体执行就有可能走样。或是所有会议照开不误,玩起文字游戏,视规定如无物;或是一律会议都不开,刻意回避一些有用的、该开的会,结果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甚至演变成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原则上”提醒的本是一种红线,但如果变成了一条可有可无的线,就可能让玩虚套子的人无所顾忌地“阳奉阴违”、让慵懒无为的人理所当然地“无为而治”,最终是拳头打在棉花堆上,让减负落不到实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活用”规矩也画不出方圆。对于坏规矩,应没有任何弹性可言,就是要“不准”“严禁”;对于应有的弹性,也当有合理的理由,就要有“比如”“补充”。基层减负要让基层干部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少讲一些“原则上”,多讲些原则,多一些“硬杠杠”,少一些含糊的边界。
“原则上”不能模糊含混,要精准发力,明晰哪些是无关紧要的、缺乏实际意义的,哪些是可发可不发、可开可不开的,在减少会议和文件数量的同时,真正提升会议和文件的质量。要多用数据和案例说话,让更多的干部知道哪些做法是坚守减负原则,哪些是合乎情理的原则之外。同时,对基层减负的具体效果也当有科学的考评,多注重基层干部的感受,多倾听基层群众的评价,避免更多主观上、原则上的减负。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基层减负的根本原则。所有的“原则上”都应以此为准绳,而不是变得“没原则”。否则,就会给“文字游戏”留下活动余地,给“风气污染”留下生存空间。要把心思精力用于抓好工作落实上,而非精心遣词造句等形式上,让各级基层党员干部真正卸下负担、解开束缚,心无旁骛地撸起袖子加油干。(颜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