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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犯错调往农村”是何逻辑
2019-07-04 09: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钱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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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一位基层教师写信向媒体反映,他所在的乡村学校又来了一名受处分的城里老师,3年前已来过3名城里教师,其中两名是受处分后被调来的。无独有偶,近期安徽省阜阳市太和中学一名老师也因犯错被调到农村高中工作。

  城里老师犯错就往农村学校调,既是对农村教育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犯错教师的不负责任。此举是否将“到农村学校教书”当作一种惩戒和处罚?农村学校难道是犯错老师的“收容所”?在这种观念指导下,如何真正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个别老师犯了错就被调到农村学校,那谁来帮助这些老师改正错误?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为教育部门处理教师失范行为提供了依据。对于失范问题严重者,应该从严处罚,甚至清退出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而对犯了小错、有意悔改者,也应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将犯错教师调往农村学校,更深层次原因是对农村教育的忽视,各地教育部门对此应引起重视。近年来,江苏、广东等地纷纷出台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偏远地区轮岗。有的地方规定,城市教师如果没有农村教育经历,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上将受到限制。这样的举措才有利于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出台政策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钱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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