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是开门纳谏、完善决策的重要工作方法,成为许多部门和机构制定政策、推动工作的必要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的征求意见却流于形式,表面“广泛征求”,实际得到的回复大多是“无意见”,并没有发挥征求意见的真正作用。
究其原因,征求意见单位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少数单位周五发通知,周一要结果,这种“掐时间”式征求,完全不给被征求单位充分的时间研究讨论,何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只把征求意见当做“走过场”,没有虚心接受意见建议的态度,即使收到有利于改进决策的实用素材,也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甚至“弃之如敝履”。古语云:“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征求意见稿即使反复考量,几经更改,毕竟只是一个单位、一群人的“思想结晶”,难以做到尽善尽美。态度上缺乏诚意,过程上草草了事,使得征求意见的单位难以征求到实实在在的意见建议,进而无法制定出更加科学实用的决策。
在意见栏里填上“无意见”,存在认真看了征求意见稿,确实提不出什么意见的认同情况。但次次以“无意见”回复,作为被征求意见单位,这种“应付态度”恐怕就要反躬自问了。对征求意见内容不了解,不想研究,认为不是牵头主办单位,无须承担责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个“无”字交差,省时省心省力。还有一些单位,存在“从众心理”,既然大多数被征求单位都是交空表,那何必“多此一举”,仔细研读写好意见,征求单位也还是可能直接“束之高阁”,没有后续跟进和改善,说了也是白说。有些单位即使看出了征求意见稿中存在明显不合理不完善之处,也会 “老好人思想”作祟,担心说“真话”会得罪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以“无意见”画上“完美”句号。
征求意见,说到底就是集众人之力,全面了解实情,逐步完善决策,把有价值的意见落实到位,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部门机构的公信力。当这些经过征求意见环节,以“无意见”反馈收尾的“征求意见稿”,在之后的落实过程中,必然不能以“无意见”顺利通关,各种问题不断,给工作开展带来被动,极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要想发挥征求意见的真正作用,一方要虚心听真话,科学设置征求意见环节,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同时及时反馈沟通,让意见落地落实;另一方要用心说实话,实事求是填写意见建议,多出“干货”“精品”,发挥“智囊团”的价值。其实无论哪方,在工作中都要秉承严谨求实、团结协作的态度和作风,从而真正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让征求意见变“真求意见”,杜绝“形式主义”,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动工作“更上一层楼”。
(连云港市海州区委组织部 张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