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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向家庭教育焦虑说“不”
2019-04-04 12: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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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岁男孩弑母”震惊社会、“陪写作业综合症”刷屏朋友圈、两会期间家庭教育立法再次被提上日程、热播剧《都挺好》引发原生家庭热议……过去的数月,家庭教育话题频频登上热搜,向国人发出灵魂拷问。3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直面家庭教育难题,为“如何做好父母”定规立矩,向家长养育焦虑情绪说“不”。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中国自古就有家风传世的优良传统,曾子烹豕以立信、司马光训俭以示子、包拯立“宗法”警后世,千年家风支撑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进入新时代,各行各业都驶入信息化快车道,家庭教育却仿佛还停留在落后的“手工作坊”阶段。于家庭教育自身而言,既有养而不教的缺失、不知如何教的困惑,也有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等教而不当的误区。有关调查显示,68%的家长对孩子教育感到焦虑。于宏观层面而言,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公共服务资源相对匮乏、专业人才不足、指导服务市场混乱等突出问题也亟待立法强化保障。让家庭教育有法可依,无疑是补齐这一短板的根本之策。

  何谓新时代家庭教育?《条例》对这一概念界定修改的过程本身也是社会对家庭教育认知不断深化的过程。从最初“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监护人对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教育”笼统的表述,到这次审议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监护能力的家庭成员通过言传身教和生活实践,对未成年人进行的教育、引导和积极影响”的界定,家庭教育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更加鲜明。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家庭教育是教育的起点,更应注重对“根”的教育、对“心灵”的关注,培养孩子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品德修养、综合素质,唤起真善美的力量,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帮助他们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家长是第一责任人。《条例》直击热点、直面矛盾,展示了家庭教育的正确打开方式:家庭教育不等于学科辅导,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状况和行为习惯,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留守儿童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父母确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委托监护时应当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做好心理疏导。这种正、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列举方式,很好地把握了家庭教育责任的界限和分寸,也让《条例》不失严谨的同时闪烁着人文关怀和温度。

  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立法的目的不仅是规范家庭主体责任,更在于构建家庭实施、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条例》通过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学校指导内容、统筹社会各类资源,全面夯实家庭教育根基,诸如政府买单免费指导“如何做好父母”、以家委会为纽带推进家校共育、支持社会组织对家庭教育开展研究和专业指导等规定,无不突显了政府、学校、社会支持家庭履行教育功能的定位。一言以蔽之,“四位一体”协同推进方是家庭教育发展的长远之计、固本之举。

  “吾闻老农言,为稼慎在初。”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条例》出台后更为重要的是广为宣传、确保贯彻实施,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让家庭教育真正承担起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使命。期待江苏立法和实践探索能为全国立法提供经验参考,最终汇聚中国4亿多家庭的智慧,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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