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为预防审批改革出现形式主义、强行要求企业群众选择“不见面”方式办事的情况,这个部门近日发布通知,严禁为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新华网9月24日)
江苏省正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的“不见面审批”改革,是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减少审批中设租寻租空间的重要举措。这样的一种改革是惠民利民的好事,但如果刻意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拒绝企业群众的上门办事,就是一种本末倒置的情况,让好举措落了空。
在信息化的今天,群众都上网了,服务也要上网,要践行好网络群众路线,就是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才能少受累,让群众能够实现足不出户也能够办好事,这也是破解群众“难办事、事难办”的一个有效举措。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不见面”并不是简单地把审核的工作搬到网上,而是通过网络的方式,让服务的菜单更清晰、明了,能够快捷、便捷地办事,让群众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提升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不见面”并不是躲着群众,不是要避免与群众面对面,相反,“不见面”是为了以更好的姿态和态度去服务群众,但是如果刻意追求“不见面率”而把上门办事的群众堵回去,堵住的不仅仅是群众,还有民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尊重民意,才能够顺民心。是否“不见面”办事的主动权应该在群众的手里,让群众去选择自己最方便的办事方式,才能够让服务的质量按下“快进键”,因此,“不见面率”的前提条件是要尊重民意,顺应民意。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不见面”方式办事是最终目的是希望群众办事“更方便”,落脚点要在群众满意上,坚持以民意为导向才能够让“不见面率”有分量。(婧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