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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该逼家长为孩子上学造假
2018-07-20 17:4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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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听一位杭州民警讲了个案例:为了儿子在杭州上更好的小学,为了顺利落户,有位初中毕业的母亲花150元办假高中毕业证书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7月19日《钱江晚报》)

  从法律角度说,为了满足落户需求,花钱办假高中毕业证,这显然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并不冤枉。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我们常说“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不好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按照这个思路,我们不难发现,初中学历的父母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花钱办一张学历并不高的假高中毕业证书,除了个人的投机取巧心理之外,更多的是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的公共政策逼出来的造假和违法犯罪,这在本质上与当下一些公共政策逼人假离婚没有任何区别。

  按照杭州萧山区买房落户政策规定,新市民在当地买了住房并不能直接在当地落户,还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学历要求。在当地,只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新市民买了住房才有资格快速落户,高中以下学历的新市民辛苦买了住房并不能快速落户,只能慢慢走积分落户道路。这种以学历决定能否落户的买房落户政策,显然制定的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严重伤害了高中以下学历新市民的落户,实质上是对高中以下学历新市民的一种歧视。从市民素质角度说,初中学历的毕业生与高中学历的毕业生并没有太大区别,尤其是已经工作了好多年的中年人。

  再者,一对夫妻在杭州打拼了将近十年,有正当的职业,也在当地购买到了属于自己的住房,却不能落户。更重要的是,他们孩子在当地不能就读拥有优质教育质量的公办学校,只能就读教学质量不是很高的民工子弟学校,作为“移民城市”出台这样的义务教育政策,本身也不公平、不科学、不合理,实质上仍然是对外来务工子女的一种歧视和排斥。

  事实上只要城市制定科学、合理、公平的落户政策和教育政策,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母亲为孩子上学而办假高中毕业证这类违法犯罪案件,让广大家长当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给孩子树立表率。因此,城市在落户政策上,应当弱化学历歧视,不要设置过高的学力门槛,不要让学历成为新市民落户的拦路虎。另一方面,城市在接纳外来务工子女上,应对民工子弟与本地孩子一视同仁,接受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按照免试入学、就近的原则,让外来务工孩子与本地孩子公平竞争公办学校的学位,而不是外来务工孩子只能就读民工子弟学校或民办学校。(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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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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