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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幼儿车超载司机被判刑”的警示
2018-04-28 09:1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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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载7人的客车实载19人,其中17人是幼龄儿童。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驾驶员单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一审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4月27日新华社)

  通常情况下,司机超载只要不醉驾、只有不出大的交通死亡事故,一般都只是罚罚款、记记分了事。而单某不仅被罚了2000元,而且被判了3个月的缓刑。这样的判决是比较鲜见的。这表面上看,判得重点了,但有多方面的好处。

  单某从2014年9月开始用这辆车做接送学生的生意,其所驾驶的小型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亦无从事校车业务和旅客运输业务的资格许可。案发时单某这辆核载只有7人的客车,却载了某幼儿园师生等共计19人,已严重超载。这种行为,如果不从重处罚,那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那不是被判3个月缓刑的问题了。

  这几年,接送学生的车辆严重超载或者没有办理从事校车业务的车辆上路的情况频频发生,有的因此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一些地方都是等接送孩子的车辆出了重大伤亡事故后,才会重视起来,不仅领导过问,而且追究各方面的责任,还会进行拉网式检查。这种“追责、警示、检查”是应该的,也会在短期内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校车安全问题跟其他问题不同,千万不能等到出了事后再“亡羊补牢”。不管什么时候,一定要在没有出事的时候就必须把“牢”修好,而且要时刻检查,一点也不能松动,不然,就是拿孩子的生命作为代价。

  单某超载在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况下,被判3个月的缓刑,是个好判例。既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也是在保护这位司机,更是在提醒有关部门一定要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监管。单某从2014年就开始就用这辆车从事非法接送学生,而且一直严重超载,直到这次偶然被交巡警检查时才发现。如果不是偶然发现,那么这辆黑车肯定还会继续行驶下去,超载的情况可能会越来越严重,出事是早晚的事情。不然,等到出了事,不仅仅给孩子家庭带来痛苦,司机、学校和有关管理部门也要承担后果。

  单某超载被判3个月的缓刑,可以让更多的人从中得到警示,毕竟被判刑,对一个人来说,是个很大的污点,今后工作和生活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所以,作为驾驶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既要对孩子的生命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千万不能为了多挣钱而以小失大。一旦出了事故,钱没法挣了,可能会把自己和家庭的幸福等都搭进去。现在,单某虽然被判了3个月的缓刑,但最起码还有机会。当然,有关部门也要从此事中得到警示,千万等到出了事后再“亡羊补牢”。(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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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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