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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公职人员岂能挖百姓“墙角”?
2018-03-27 15: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龚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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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徐州市民李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反映,他在徐州南郊中茵城小区的买的10号楼底层3户业主同时开挖地下室,锯断钢筋,破坏剪力墙,严重危害其他一百多户业主生命安全。记者调查发现,擅自扩建地下室的三户中,有两户业主竟然是徐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的领导,分别为徐州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政委、重点办主任何卫东,以及徐州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十大队大队长谢丽国。

  小区业主在去年12月就有人发现了影响房屋整体安全的违建行为,直到3月份向城管部门举报,都没有停止施工。在此期间,三位神秘的“挖墙脚”业主采取“三不”原则:不露面不沟通不停工,不仅扩建天井还要建酒窖。置其它业主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于罔闻,严重程度可视其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等到神秘面纱终于揭开的时候,这位“挖墙脚”业主之一的徐州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十大队大队长谢丽国告诉记者,当年购房时,地下室的面积也是按照一层楼的价格算的,但交房后发现南面没有窗户。口头询问开发商后,对方表示拆掉部分剪力墙问题不大。言下之意是:是开发商同意的。一句话皮球就踢出去了,你奈我何?请注意他的措辞:“口头询问”,非常的“专业”。可见这样的惯性“踢皮球”回应已经在其脑海中形成惯性思维。现在很多政府部门都习惯在回应时使用此法。

  本来违法挖建就属城管部门管,而此次事件中执法者非但没有以身作则,反而为了一己私欲,在自己的执法领域知法犯法、带头违法,是觉得权力在握,无人能管还是无人敢管?百度搜索关键字“徐州城管局”,赫然出现2017年02月07日的新闻《徐州城管局考核首获优秀 "百姓城管"获好评”》,可见徐州城管局在破解了城市管理执法难过程中取得过一些成果。可是,这样一个优秀城管局不仅要对外抓城市形象,也要对内抓自我形象。一个优秀城管局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小家”坏了城管局“大家”的形象,也坏了自己公职人员的“形象”,得不偿失。

  违建的业主身份并不难查,为什么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却回复找不到人?目前,对于相关违法扩建的执法部门领导,徐州当地有关监察部门是否已经展开调查?拔出萝卜带出泥,危害公众安全,伤害百姓安全感的事就要彻查到底。危楼虽已成,如何重塑政府形象,重建百姓信心值得徐州当地相关部门深思。

  两会期间,习近平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只有时时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才能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人民”。权力是百姓赋予的,所以,绝对不能用百姓赋予的权力来挖百姓的“墙角”。(龚雪)

标签:城管;徐州市;业主;徐州;执法支队;地下室;大队大队长;百姓;扩建;安全
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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