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好时间开会、上班或聚会,结果你迟到了1分钟,怎么办?1分钟算什么,相信大多数人连提都不会提起,更别说为此道歉或其他什么了。这世上,还真有人爱较真,为迟到1分钟而引咎辞职(2月8日《广州日报》)
这个人,就是英国国家发展部务大臣麦克贝茨勋爵。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称,贝茨勋爵在参加当日的议员会议时,因为迟到了1分钟,而错过了工党议员露丝利斯特的提问,他认为:“我们应该在代表政府回应立法问题时遵从最高标准的礼貌与尊重。”但是因为没有做到“最高标准的礼貌和尊重”,贝茨勋爵感到“非常羞愧”,好像只有引咎辞职才能弥补自己的过错。
参加会议迟到1分钟,在任何人看来,都是无足轻重的鸡毛蒜皮小问题,根本不值得一提。再者,每个人的时间表有快有慢,快几十秒或慢几十秒也是情理之中的。现实中,如果真有人迟到,也可以用“我的手表时间刚刚合适”的借口来抵挡掩饰。1分钟,60秒的时间,无所谓迟到。这事在贝茨勋爵看来,却是有违“最高标准的礼貌和尊重”的问题。不得不承认,在普遍认为“迟到1分钟不足为道”的习惯性思维下,“迟到1分钟引咎辞职”的确有着巨大的借鉴反思意义,为什么?
第一,反应出责任担当问题。任何会议都有明确的开会时间,但是正当会议开始时,可能总有那么一些少数干部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导致迟到会场。这其中,不乏有却因其他事务缠身,而无法抽身按时赶到会场的情况;但是,也有因为自身时间观念不强,拖拖拉拉、慢慢吞吞来到会场的情况。古有“一寸光阴一寸金”之说,放在政务活动中,时间观念就代表着责任观念,由此延伸出一个人对事业的敬业态度。
第二,反映出大局观念问题。如果是一场非常重要的会议,你迟到1分钟、他迟到2分钟,那么这个会议根本无法正常召开。既然要求干部参会,那么必然是有工作要安排、有情况要交流、有重点要强调,然而一开会就零零散散的几个人,这个会议的质量可想而知。因为某些人的迟到、不守规矩,导致会议无法正常进行,说到底,是个人大大局观念不强,缺乏团结意识、核心观念。
第三,反映出工作作风问题。“迟到1分钟”看似小问题,其背后隐藏着作风漂浮、执行不力、规矩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以小见大,“窥一斑而见全豹”。开会只是工作的一部分,相较于其他工作而言,还比较轻松,如果连准时开会的纪律规矩都不遵守,那么对那些需要及时为老百姓解决的难事、急事、要事,其落地推动情况不言而喻。
虽然,贝茨勋爵最后还是表示要留下来继续工作,但是他在会场上义无反顾地以辞职的方式为自己的“迟到1分钟”买单,值得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检视反思。同时,不遵守会议纪律的行为,理应付出应有的代价,虽然说犯不上辞职,但是处于相应的惩罚也是值得借鉴。(李丁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