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副省级领导环保被问责警示什么?
2018-01-16 14:3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的两年来,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对地方党政部门的问责成为中央环保督察这把“利剑”出鞘后动真碰硬的表现。中办国办联合发布通告,包括三名副省级领导在内的一批领导干部被问责,这在我国并不多见。(1月15日北京青年报)

  中办国办联合发布通告,包括三名副省级领导在内的一批干部因环保问题被问责。此次问责引发广泛关注,原因在于,近年来环保督查被问责的干部常有,但被问责的“高级干部”不常有。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后89%被问责的为基层干部,少数为“厅官”,鲜有“更高级”干部。

  正因如此,在某些地方,省部级“一把手”同志在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后,对环保问题依然只摆姿态走形式。不少文章质疑“环保问题岂能只是基层的责任?”有地方的环保工作者“吐槽”:“现在群众一谈到哪里河流污染了就让环保局局长下去游泳,应该下河游泳的是书记,不是环保局局长”。现在,省部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因环保被追责,岂不是一件坚定环保决心的快事?

  引发环保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种,但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的问题。对于改革开放近40年来快速发展积累的资源环境约束,任重道远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该怎样“釜底抽薪”?此次中央环保督察问责给出了一个答案;既要着力解决突出的坏境问题,又要以问责高层为契机倒逼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各地下决心解决产业结构、能源体系、空间布局等问题。

  从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来看,出现自然保护区违规审批、建设,工业污染等问题,确实应该来个“同追责”。一般来说,环保问题出现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经济利益引进高能耗企业。很多地方,因为地理环境、资源和经济条件等限制,转型十分困难,靠招商引资招来的都是沿海省份淘汰的产业。一种是已经出现了环境问题,环保部门执法时,不是约谈相关企业,而是被相关领导“约谈”。这两种问题都需要“一把手”拍板。所以,出现环境问题,不应只是环保部门的责任,也不应只是国有企业、基层社区、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责任,应对当地党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同追责、问责。尤其是在自然保护区违建等共性问题上,追查源头问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倒查。

  另一方面,对基层环保工作者的工作成效需要更全面、客观、科学的考核体系,既看统计数字,又看群众评价;既看治理速度,又看治理质量;既看当前成果,又看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沈苏青)

标签:
责编:孔婧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