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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结冰致38车相撞”是“无心”之过?
2017-12-06 08: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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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开远门桥发生涉及38辆车的多起相撞事故,事故原因系有洒水车洒水导致路面结冰。按照西安市相关规定,冬季气温达到3℃以下时,要立即停止一切形式的冲洒水作业,而事故当天的气温在-1℃左右。但是到底该由谁来为洒水结冰事件负责至今仍没有定论。(12月5日《北京青年报》)

  冬季进行洒水作业,本意是对道路进行降尘,减少雾霾的发生。然而,好心办成了坏事,洒水一旦成冰,就会给市民出行造成安全隐患,更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车祸的发生。这不,西安市在在-1℃进行洒水作业,导致38车相撞,损失在百万元以上。对此,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应,表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洒水将灵活调整”。态度很诚恳,反思也很到位。

  某种意义上,笔者更相信这不是有意为之,而是“无心”之过。试想,工作人员天天洒水,哪天不洒水就会感觉不够自然,就会感觉没有干工作,习惯已成自然。虽说《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气温0℃以下时,不得对路面洒水作业”,但具体执行起来,工作人员已是很辛苦,哪还有功夫去考虑这些条条框框,况且洒水或者不洒水,循例而为,总不会有什么“大错”。

  因为“无心”,所以一切照旧。不问青红皂白,昨天气温高可以洒水,今天气温低依旧洒水。工作虽然很卖力,但思维的“惰性”很严重。不愿意主动而为,只愿意被动完成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然而,为民服务需要的却是“有心”而非“无心”。气温很低,天气很冷,机械照搬要求,不顾现实条件,而进行洒水,表面上看是洒水方式不够灵活,反映的却是工作作风的僵化。说到底,还是没有用心服务,为洒水而洒水,为除尘而除尘。因为缺乏相应的责任心,所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从而也就没有了为民服务的细心与诚心。

  “无心”之过,其实不愿意作为、不敢担当的一种表现。其危害有目共睹,或者养成了惰性习惯,循规蹈矩,固守陈规,不思进取,工作既无创新,也无新进展;或者以“应付”的心态对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引发类似“洒水结冰致38车相撞”的车祸。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西安市有关方面强调要“及时回应群众和媒体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增强工作责任心,把洒水之事当作大事,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相应的工作方法,进行规范作业。

  眼下,恐怕还要及时弄清事故责任,勿让“无心”之过继续上演。

  杜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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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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